Review - The Vocation Lectures

《学术与政治》书评

作者:马克斯·韦伯(Max Weber)

发表日期:1917 (Science as a Vocation) & 1919 (Politics as a Vocation)

原文发于朋友圈。除去修订一些错漏,未经修改。


前两日读完了马克斯·韦伯的《学术与政治》。说是这个名字,其实是分别论述了学术与政治两个话题。书修改自韦伯的讲稿,名字分别是Science as a Vocation以及Politics as a Vocation

之所以发出来,是因为我觉得这两个话题应当挺多人关心,而我又觉得韦伯对这两个话题说的很好。韦伯先总体概述了他对学术/政治的认知,然后是他认为以其为志业的人应当明白和了解的事情,又论证了学术/政治对于个人的意义。他又在文中插叙地反驳了一些观点,例如学术应当作为意识形态工具,又如乌托邦主义的革命。

韦伯有一极为独特和有益的观点:即学术的清明。韦伯指的是,通过学术,我们可以清醒地认知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更为清楚的,通过理性和知识坚定自己的信仰。

韦伯对学术导致的虚无主义的论述也堪称精彩。学术处于永恒的进步之中,因此,学者倾注一生心力的成果可能也只能延续百年。韦伯说,老年的“完满”状态因此消逝了。他进一步地说,在如此的理性世界中,我们只能通过信念来确立我们的观点。

在政治一篇中,韦伯分辨了“心志政治”和“责任政治”两个概念。前者是宗教式的,是因信称义的,如托洛斯基所说,是“目的为手段赋予了正义”。而“责任政治”则是理性的,是因为对政策的结果的预计而决定政策。“心志政治”本质上是由道德生发的,韦伯认为这是新教伦理的一部分,而我认为中国伦理也有这一部分。但只有“责任政治”才是对政治进程有益的。

因此,韦伯认为伦理和政治本质是冲突的。他认为政治家是如同浮士德一般的人物。政治家应当有持续的激情(可以是列宁式的圣徒,也可是稳重的政治家)以及判断力。

比起我苍白无力的概括,或许还是引用他的原文更加合适。可惜的是,我并未在《学术》这篇中找到足以凝练全文的段落。

政治,是一种并施热情和判断力,去出劲而缓慢地穿透硬木板的工作。说来不错,一切历史经验也证明了,若非再接再厉地追求在这世界上不可能的事,可能的事也无法达成。但要做到这一点,一个人必须是一个领袖,同时除了是领袖之外,更必须是平常意义下所谓的英雄。即使这两者都称不上的人,也仍然必须强迫自己的心肠坚韧,使自己能泰然面对一切希望的破灭;这一点,在此刻就必须做到——不然的话,连在今天有可能的事,他都没有机会去完成。谁有自信,能够面对这个从本身观点来看,愚蠢、庸俗到了不值得自己献身的地步的世界,而仍屹立不溃,谁能面对这个局面而说,“即使如此,没关系”(dennoch),谁才有以政治为志业的“使命与召唤”。

这里再写下译本。我所用的上海三联本可以说是注释和导读极其繁复,这点相当不错。然而语言本身总感觉不大符合中文阅读逻辑,读来略显吃力。

作为学历史的,我倒觉得这演讲的背景也相当有趣,尤其是后篇《政治作为一种志业》:即是1919年1月底。在韦伯发表这篇有关政治的演讲之时,正处十一月革命的动荡之中。不知听韦伯论述“责任政治”的学生们,到底在接下来的巴伐利亚苏维埃中扮演何种角色?

说来也巧,我读这本书是看到一句评论:“阅读《学术与政治》并为之感动已经成为了学生新的刻奇”。那么,我也就是这庸俗的俘虏之一了。

Review - Inside the Fall of Kabul

Origin: The New York Times

Author: Matthieu Aikins & Jim Huylebroek

Published Date: 2021/12/10

Original Text


The fall of Kabul was one of the first breaking news I truly experienced. I still recall the day, watching the President of Afghanistan, whom I didn’t know much by then, assuring the public that Kabul would not fall in a day or two.

That night, Kabul fell with the Republic of Afghanistan. And the President landed, with his ambition and reputation smashed to the ground, in Uzbekistan. He remained in my mind as a figure of corruption and incompetence.

It’s shocking to all of us how this wrapped out so quickly - everyone knew that.

Yet three years after I first saw the headline of the article from the New York Times titled Inside the Fall of Kabul, I finally read it.

And this was a piece of ‘great’ journalism that I have long dreamt of sprouting in China. The language usage meshed the narration and analysis greatly. The author seldom employed complex literary devices, but used the narration of smaller events to demonstrate the sense of ‘history’.

Kabul was a ‘bubble society’. It became clear throughout the report that the elites of Afghanistan were so disconnected from the rest of Afghan society: their world was not rooted in Afghanistan but in ‘international’, in fancy dreams weaved by the delicate and gigantic institutions staffed by well-educated bureaucrats and politicians.

That’s why they were so unfortunate - the diaspora of Afghanistan was doomed to be so different from other diasporas we’re familiar with, for their bubble was so beautiful and so fragile.

I felt grief for those who belonged to this collapsed society, those whose life was part of it, and therefore lost part of their life forever. They didn’t deserve the criticism they received - after all, their spirits were now burned alive.

Introduction of Coats of Arms

纹章学介绍——初探纹章

[TOC]

本文原发表在社团公众号上。现一并发在自己博客中,权当整理下自己写过的东西。发表时间与社团原文保持一致。


纹章是研究欧洲历史一个有趣的切入口。经过千年的发展,纹章发展出了一套繁复的结构与规则。本文旨在给不胜了解纹章学的读者一些基本知识,使得我们不至于完全一头雾水地看待纹章。

在阅读完本文后,希望读者都能利用一些纹章的基本特征来帮助阅读一些信息:出身于什么家族?父母又是什么出身?有取得什么荣誉?

鉴于很多词汇并无中文对应翻译,此处笔者牵强附会了一些中文的对应词汇以供参考。文中也都备注了英文的原词。

起源及历史

纹章的起源,至今尚无定论。这是出于纹章的性质:纹章作为一种符号,自然很难有确凿的起源定论。

无论如何,根据现存的纹章年代,纹章的起源地区和大致时段可被确定:地区是英格兰、北法兰西和低地,定型的时间是十二世纪(即中世纪盛期)

纹章毫无疑问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使其区别于先前的一切类似身份象征的,是其独特地属于某一个家族或某一个个人(从一个伟大的家族创立者开始,他的子孙后辈也使用他的纹章)。

一个有力的佐证是在穆斯林世界和日本,类似纹章的象征也都被发明和广泛采纳。简单的解释即为,北非(此指摩洛哥、安达卢西亚和阿尔及尔)、西欧及日本都具有类似的社会因素,使得纹章这一概念能够被广泛采纳。

德川家家纹

战场身份的标识

战场上有辨别敌我的需求,而中世纪遍布全身的盔甲使得人们不得不依赖一些别的符号来辨别敌我,而鲜艳的纹章就起到了这一作用

事实上,纹章常常是被涂在盾牌和胸甲上的

对这一理论的批评在于其有效性。对于许多涂在盾牌上和胸前的纹章,其有效性毫无疑问仅仅限于正面。而中世纪的搏杀又不仅仅是正面的对决,因此很可能纹章在战场上并不能起到辨别的作用

骑士大会与十字军东征

骑士文化在十一世纪的西欧大大繁荣。 无论是在巴勒斯坦的十字军骑士,还是留在欧洲游历的骑士,出现了一种“比拼”的需求。

骑士大会是最好的例子了。这种“模拟”战斗无疑令骑士有标榜自己的需求,而纹章就成了极好的体裁

无论是武功的记录,还是显赫的家世,都可以通过简单的几个符号来传递。

加洛林宫廷的延续

这是一种相对冷门的假说。纹章常用的符号:狮子、独角兽同样也颇受加洛林宫廷的喜爱。在加洛林帝国倒塌之后,帝国的后继者们试图利用相似的符号来彰显自己家族的高贵。

这一特点与纹章出现的地区无不有关:北法兰西和低地正是加洛林帝国的中枢。

然而,对这一理论的批评无疑是其证据的匮乏。甚至,北法兰西和低地之所以为加洛林帝国的核心,正是由于其经济繁荣,而正是这经济繁荣孕育出了骑士文化,而非其与加洛林帝国的关系。


纹章在欧洲中世纪盛期的社会经济文化复苏中迅速传播。 随着骑士们开始漫游全欧洲,独特的身份标识需求逐渐出现。在时代标志性的骑士大会中,纹章迅速被全欧洲的骑士们采用;与此同时,力量逐渐复苏的贵族和王室也采纳纹章以标榜家族的光辉历史。

这是两种不同的纹章:一种是个人化的纹章,一种是重家族传承的纹章。

正是在这一时期,欧洲最古老和富有权势的家族采纳了一些著名的纹章

卡佩

金雀花家-英格兰

韦廷家-萨克森

维斯特巴尔赫家-巴伐利亚

纹章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规范化使得纹章出现了地域性特征。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纹章出现了自己的独特规定和特征。

德意志人重视纹章的头盔(Helmet)部分。

德意志诸侯纹章

英格兰人重视纹章的支撑(Supporter)部分。

联合王国纹章(现)

纹章的主要结构

纹章的结构可见图。

纹章的组成结构

盾(Shield)所采用的符号

鉴于极为复杂的指代系统,本文无意也无法详细的剖析,仅将其分类,作简单的示例列举。

人物

立陶宛大公国

狮子

狮子是纹章中使用最多的一个符号,因此值得特别列出。

丹麦王国

其他种类的动植物

有趣的是,中世纪欧洲的两大帝国——神圣罗马帝国和拜占庭帝国都采用了双头鹰,促使东正教的帝国们也采纳了双头鹰(最典型的莫过于俄罗斯帝国的双头鹰)

波兰王国

非活物

葡萄牙王国

几何图案

奥地利(大)公国

巴伐利亚公国

纹章的一些其他特征

纹章的叠加(Marshalling)

前文已经提及,对于欧洲的名门贵族们,纹章是家族传承的。在伊比利亚混乱的一系列家族联统之中,纹章被进一步地复杂化了。

伊比利亚人的发明是将两家的纹章二合一。下面就是一个简单而有名的例子:

卡斯蒂利亚-莱昂王国

此类纹章遵循一种原则:从左上角开始,顺时针旋转按重要性(如若两家实力相近,则是父亲优先)填充,如若还有剩余空间就填充对角。

因此,我们从中就可以看出这一“联合王国”的出处:

左上及右下的城堡来自于父系,即卡斯蒂利亚王国;

右上及左下的白底红狮来自于母系,即莱昂王国。

类似的,宣称了法兰西王位的英格兰金雀花国王使用这一纹章:

英格兰王国

法兰西的鸢尾和英格兰的三狮都出现在了这一纹章中。

除了将一个纹章的空间四分,还有些其他的办法,例如前置法(Superimposition)。

一个极为特殊的例子是英格兰纹章的来源:诺曼底的双狮和阿基坦的单狮通过联通合并成了金雀花和英格兰的三狮旗。

一些其他的标志

王冠(Crown) 即为这一纹章对应的家族所采用的王冠。

头盔(Helmet) ,诚如前文所提及,在德意志地区大有意味。头盔上的缎带一般和盾的图案采用相同的配色。

标志(Badge) 比较有意思:这指的是纹章上方会有的带有竖纹的横线。详见这一例子:

这一种特征在英格兰和法兰西被广泛采纳(文中所示的即为法兰西的贵族),有一特殊用途:表示旁支(cadet branch)。

有时,个人纹章上也会标上所被颁发的勋章。国家/家族也会展示自己所创立的勋章。例如联合王国勋章一直保有的嘉德勋章。勋章会围绕中央的盾。

格言(Motto) 也是相当常见的身份标识。最有名的莫过于哈布斯堡家的A.E.I.O.U.,萨伏伊家的F.R.E.T.

结论

正是在西班牙,一系列复杂的联统最终催生出了一个极为复杂的纹章。

查理五世的个人纹章

我们将这一纹章作为最后的一个例子,因为其囊括了几乎全文提到的纹章特征。

  • 纹章主体:查理五世的家世

    • 卡斯蒂利亚-阿拉贡王冠
      • 外祖母:卡斯蒂利亚-莱昂王国(红底城堡与白底紫狮)
      • 外祖父:阿拉贡王冠
        • 阿拉贡王国(红黄竖纹)
        • 纳瓦拉王国(红底黄米字图案)
        • 西西里王国(红黄竖纹与上方的白鹰)
        • 耶路撒冷王国(嵌套十字)
    • 奥地利王冠
      • 祖父: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奥地利大公(红白红条纹)
      • 祖母:勃艮第的玛丽 (红白格纹边鸢尾花与红边蓝白条纹)
        • 祖母的联统遗产: 布拉邦特公国(黑底黄狮)
  • 背景的双头鹰:神圣罗马帝国

  • 勃艮第十字:勃艮第公爵领地(勃艮第公国与低地诸国)

  • 皇冠:帝国皇帝

  • 徽章:金羊毛骑士团(勃艮第公爵的遗产)

  • 两立柱:海格力斯之柱,象征直布罗陀;上绘Plus Ultra。

  • 立柱上的王冠:一为帝国皇冠,一为西班牙王冠

查理五世作为瓦卢瓦-勃艮第家、特拉斯塔马拉家和哈布斯堡家历经百年联通所产生的普世皇帝,其领地之庞大而繁杂从这纹章中便可见得。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纹章对于历史了解的作用。“阅读”纹章中的要素是了解欧洲贵族的一个有趣且有效的途径。希望本文能帮助读者来“阅读”纹章。

无论其价值,凝练了千年以来的种种符号于一身的复杂图案本身也在美学上令人着迷。

本文写作实属仓促,文中内容多有考虑不周之处,烦请包涵。

参考资料

Fox-Davies, Arthur Charles. A Complete Guide to Heraldry. Alpha Edition, 2020.

The Heraldry Society. “About Coats of Arms.” Accessed February 26, 2024. https://www.theheraldrysociety.com/about-heraldry/the-coat-of-arms/.

Woodcock, Thomas, and John Martin Robinson. The Oxford Guide to Heraldry. 2nd edition. Oxford England ;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Test Article

周末的早晨,阳光穿过铁栏杆和磨砂的窗纸,倾斜入狭小的卧室。

我沐浴在圣洁的光中,不禁双膝跪地,任凭泪水流下。

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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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夫之死

蜉蝣之死,犹可以撼大树。——题记

闹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在床头响起,将睡梦中的人从精神自由的遨游中框回精确的日程表。男人也如同往常一样,带表,起身,更衣,刷牙,洗脸,刷牙,烧水,在水壶卡的一声断电时恰好听完今日的简报,当他坐在桌子上从左数第二十九条木纹时开始吃泡面的时候,从闹钟响起恰好是十五分钟。

按照往常,他拥有五分钟时间坐在沙发上任凭思绪享受牢狱中的放风,不过今日他没这个闲工夫。他翻开桌上的行李箱,确认其中每一个电线都插在了正确的位置。

他一边翻弄着电线,一边想象着那盛大的鲜花开放,便突然开始大笑起来,不一会儿紧握着电线的手也松开了,抽搐着;他的眼睛不一会儿就失焦了,整个人颓然得倒下去了。

五分钟的计时器响了,他一下子弹了起来,立的跟机器一般的笔挺。他甩了甩头,对着镜子摆好行人的笑容,拎上包,就出门了。


电车还是如同往常在那一刻准时抵达了站台,而他不自知的就站在了同一扇车门之前,看着一批熟悉而又陌生的脸庞。人本来就是没什么表情的,总是那样的冷漠和惊人的寂静。站台的播报音和电机的噪音是隆隆的响着,一遍一遍重复之后,逐渐又迷离起来,一段段有意义的话逐渐崩解为一堆音节的单纯堆砌,最终又落成了人的声带的振动,和那喉结的上下蠕动。那声音是机械和空洞的,铁剑一般穿透那混凝土的厚墙,在他的胸腔里久久的振动,他想要抽离开这令人厌烦的一切,却感到自己的肉体已经不听使唤,随着人流涌上了车厢。他双眼死死盯着站台,最终好似让自己的灵魂抽离开了车厢,让一切的声音沉寂,可随着铁门重重的合上,这念想也就断了。

他看着一个孩子坐在他的对面玩耍,手里拿着一把鲜艳的塑料剑。他的动作还是笨拙的,那剑不时地往地下落,他又尽力伸长他的小手去够落在一群黑白色鞋之间的钝剑。反倒成了这平衡的破坏者。孩子旁边的女人,应当是他的母亲,把疲惫的手搭在孩子的身上。他不禁想起了那因遥远而显得美好的童年,可顿时就被嫉妒和愤恨模糊了双眼,转过头去。孩子的笑声对他而言变得可怖而值得憎恨。

或许他们是不该死的,我不该令人民因人民的福祉而死去。不,我这该死的泛滥的自尊心啊!我才是该死的人——同他们一起。

未了,他又觉得这般的表述太过个人,于是改成了:必要的代价。

必要的代价。

于是他的步伐又坚定起来了,一步一个台阶,冰冷的皮鞋踏在大理石的台阶之上,做出疏离的节奏来。他望着前面那蹦蹦跳跳的孩子的步伐,只是扶了扶自己的包。


上午的阳光已经是如此的刺眼,叫长处黑暗的人伫立在隧道的出口。等他恢复视力之之时,又打量起身边的一切来。眼前的建筑,确切的说,是一片片剥夺了人性的巨墙。伫立在一大群破落房子的正中央,一直向上延申到视线的尽头,在渺小的行道树和行人上投射下长长的、纯黑的影子。那墙的外壳是早应该层层剥落的土灰色的,只靠税收的燃烧才能维持落伍审美中的体面,至于外壳中露出的一排排黑压压的重复的洞口,则全部都是刷上了一层黑色涂料的——不过那般小的洞,也给不到里面的机器什么光的。而那琉璃的楼顶,却又将精细无所不用至极:金黄的瓦片,绿色的飞檐,令人想起昔日皇家那耗费民脂民膏的设计。

一个现代的躯体上接上了一个古代的大脑。

地铁站离大楼很近,他也早就算好了最合适的位置。他每走一步,都走得更加轻快,又沉重;一想到贯穿他整个生命的痛苦,将同造就他痛苦的体制一同灰飞烟灭,他不禁让快感淹没他的身体。他本来又要陷入那种癔病的癫狂,不过那持枪警察铁黑色的审视把他又拉回了匆匆过客的角色。

不过他也快死了。以及这一切,路边匆匆的行人,威严而宏大的监狱,以及永恒的痛苦,统统将要终结了。

但路人或许是不该死的。他们本也是这制度的受害者,应当看到阳光。

但那个艾伯特曾经说过,不能带着白手套。对的,他们只能死了,这是社会进步的必然代价。

更何况,他们早已经是这牢笼的维护者了,他们的血肉一代一代蜕变为那密不透风的铁墙上新的一层血红的铁。

他终于看见那血红的牌匾了,竖立在威严的铁门之上,只可惜华丽的外表无法掩盖其下血肉的癔狂。想到这里,他不禁打了个寒战,但他努力说服自己,他不必恐惧这已经被他所唾弃的神圣权威。他意识到,他的人生最伟大的时刻已经到来。

可他总归是不想让那无辜之人死去的,他等了几秒钟,等到大门前人最少的时候,猛地拉开自己的包,于是四旁的便衣和警卫的目光就全部落到他身上了。他瞬即拉了那根引线,于是轰隆的声音和爆炸的冲击波就穿透了他的身体。


他好像看见,那帮人都倒下了;他好像看见,新的阳光又要冲破这乌云密布的天空,照在那见证数不尽的血红与灰黑,和那转瞬即逝的希望的古皇宫大门上。

他好像就要看见了……

而他的意识,在盛大的鲜花怒放的声音,以及那背景中微小但刺耳的悲鸣中,向着深渊落去。

他最后试图让自己的手抽搐一下,可还没等到神经最终的命令到达手尖,他就已经不复存在了。

winter-rain-at-dusk

上海的冬雨,寒气是入雨水的魂的。昏沉的天罩着学校,我打算等雨停了再走,就不必让这雨水浸透我的心。可在这风声呼啸的阴冷的影中,却是没什么可欣赏而眷恋的事物,便想去隔壁班找人聊天。

可我却见不到——因为他们都在大雨中决然地走了,我却还在楼里犹豫,寄希望于那最终也未重现的夕阳。

我转身要从昏暗的影里走开。

我却被叫住了。

“考了吗?”

“你说B吗?是。”我其实在想,同他也没什么让我快乐的话可讲,便继续往前走。

“你不对答案吗?”

这我早就是知道的,无非就是几个人,在图书室里,喧闹着大笑着对方的错误,以为这嘲讽就是文明的行径。我便说:“不用了。”

他又说:“我可是免费的!再说,某某某那么菜,也是拿了满分的,你总没有他那么笨吧。”

我一时不知说他是拜金,还是说他体谅我,拿我来嘲笑别人,叫他能来嘲笑我。

最终,我还是拿定了反对这种说辞。

我肯定而或许带礼貌的说:“不用了。谢谢。”

他便笑盈盈的说:“我看你想了挺久的。怎么?是在想某某女生吗?快说,我们大家都很愿意笑一笑的。”

我又看向他的脸庞。他的面孔却也狰狞了起来,把原先分明的器官混在了一起了——合为一张可怖的脸。我忍住涌上来的不屑,还是平和地说:“我想,我的想法也没什么好说的。”

他还是笑盈盈的说:“也对。比起你的想法,我只关心你的成绩。”

我突然生出了许多理论和情绪:人因为其思想而区别于动物,而他否定了一切的人的思想的伟大造物:艺术、哲学和纯科学。不但如此,我感觉我也被冒犯了:他好像把我变成了数据的行走集合体。可我突然意识到,对于他来说,没有实用价值的东西的确是没什么意义的。于是我认定同他理论也是鸡同鸭讲,便转头就走。

我出门时,看见走廊玻璃外的风雨又加重了,呼啸的穿过那狭小的中庭,我的身体发颤了一下,但我终究是走入了不定的世界。

霸凌者的自白

写在前面

注:本文续上的是前面一篇《二年级男生的未完成自杀》

题记:已很久没听闻他的消息。事到如今,我只希望他还健在。

可他人的生命,我又有什么权力加以判断?

“全然忘却,毫无怨恨,又有什么宽恕之可言呢?无怨的恕,说谎罢了。”

——《风筝》鲁迅

但愿我能得到这般的痛苦。


第二件事情,那是一个令人难忘的人,自然也是我与他回忆的大头,当时只觉得他是怪胎,如今想起,却添上了同情——但愿这是一种平等的同情。(令人唾弃的优越感啊!)

C是一个怪胎——我还是得这么开始我的叙述。他有什么独特的呢?想必是他什么都要去吃。他曾经在一张数学满分的卷子上吃出来一个窟窿:在考试时候咬着他的卷子,又或者是撕下来了卷子的一角,把灰色的纤维纸放在口中咀嚼。那是一个丑陋的伤疤——牙印依稀可辨,口水打湿了试卷,在我们的眼前褶皱,实在是叫人恶心。老师在讲台上高举起了那张试卷,同我们说了事情的原委:他原来是拿了满分的,现在因为“卷面不整洁”只能拿九十分。

众人只是大笑起来,那时的哄笑依旧在我的耳边。本来就恶心的行径,如今得到了老师争议的惩罚,看来公义仍然健在。于是众人满意的走了。

可他却在无力地申辩,我记不清那时的话了——我本来也没在听。他那痴肥的脸带着真挚的感情,他的声音带着童真,调高而细。我的心里闪过一丝同情的阴霾,可最终又无疾而终了——因为他是咎由自取的,也已有人相助,无需多一只手,增添他心理的压力,我那时确信着。如今想来,我可能仅仅是在自我安慰罢了。可我的确干不了什么……

最终有一天,我的良心战胜了我的懦弱——至少我如今是这样相信的,否则这人性的丑恶将大到难以面对。那时是升旗仪式的入场,众人又笑起来了,在阴冷逼仄的走廊里,他躲闪着,连反驳都不愿做,只是慌乱的走着。等他进了几棵树组成的树林——如果这都能算树林,我拉住了他,想跟他说我是能帮助他的,可不待我说完,他就急忙地挣脱了我的手,朝一旁跑过去,连路都不走了,只是在草坪上踉跄地往前,最终从灌木丛中溜了过去。分明是冬季的晴天,可当他冲出斑驳的树影­——因为树叶都落尽了,落在他身上的光却依旧是脏兮兮的。我伫立在那里,感到无力和羞愧,因为我那时就清楚地意识到,我所谓的帮助以其粗暴的形式完成了一场施暴。

而我有时也是完全的霸凌者,无论是从结果还是意义上来说。三年级的时候,我们学校造了一间新的乒乓球室,革质包装的海绵,涂着鲜艳的颜色,有了人所喜爱的温度,而窗外的世界则是高墙之后的街道,比起校内的死寂,还是能看见人的踪影的。总之,肯定是要比主教学楼要好上不少——我至今仍时时想起贴满走廊的瓷砖,惨白、又反射出灰黑色的污渍和黑影。乒乓球室自然是给体育课用的,而这也意味着我们终于可以在雨天上体育课了,同学一道兴奋的冲进了这进步的象征,于是第一节乒乓课就开始了。

最新奇的,当然是自动发球机——我们之前都没怎么见过。总之,看着一尘不染的乒乓球从冰冷的金属口中飞出时,人类工业文明的进步在我眼前展开来了。可我们总归是接不住机器发的球的。不一会儿,大家就四散开来去自由活动去了。

美好的时光被集合令打得粉碎。老师的口哨声在室内是如此的响亮,回声久久地留在屋内。而我们不舍地列队,一边暗自思索为何提早集合。

“同学们,我们提前集合,是因为他弄坏了乒乓球机!”

一阵喧哗。他靠在老师身后的墙上,猛地起来,惊愕地看着我们,不像是犯下过错的孩子。

“是他,吃掉了乒乓球机的组件,搞坏了机器!”

一阵哄笑。他吃卷子也罢,竟能吃掉机器的组件?实在是……可笑。

“为了惩戒他,我们暂停接下来一年所有的体育课!”

于是我们肃然了。光明的日子倏然离我们远去了,我们本确信刚才的嬉笑与欢乐是新生活的开始,可这新生活在我们眼前被撕得粉碎。

“下课!”

我们自然是没有走,我们围了上去——一面是亡羊补牢地试图修好机器,一面是看着不自觉的罪犯。他依旧是愣在那里,茫然的看着众人,嘴里只有喃喃的声音——我不记得他说什么了。不,我根本没有在听他说。

愤怒。

众人都默声,愤怒的看着他,看着罪犯困惑的表情,愤怒则愈发更甚。

公义在何处?

不知何时,有人动了手,于是众人的拳头都开始落在他的身上。

他连还嘴都没有,甚至不说自己感到疼痛,只是一言不发的接受着愤怒与拳头。待下节课上课的铃响起——那是一首古典乐的一段欢快的旋律,我们总算是愤愤而未尽兴地离去了,留下他一个人呆在那里——在被扭曲了的乐曲中,昏黑的角落之中。

于是他那节课自然迟到了,面对老师的质询和呵斥,他却也不反驳,只是一个人木然地站在门框之下,接受全班人目光的审讯。在可怖的沉默中,他任凭老师将粉笔重重地摔到他身上,然后被关在教室的门外。我们倒是愤愤地说:那是他咎由自取!

我总是感到由衷的愧疚,因为我很少出手打人,再者,我的行径和我所不齿的霸凌者又有什么区别呢?于是,加害者和被害者本就是一体的。我不认为这是什么国民性,叫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和阿Q死掉的那可耻的看客们,而是那更根深蒂固,更不可更易的人性。悲惨不随着旧时代的结束而消逝,它将一直存在下去,因为其生于人性深处无底的黑暗中。

后来有没有再有体育课,我甚至都记不清了。或许是取消了三个月的课程,而不至于一年之久,或许命令被遵守了,或许根本就没有取消过——我其实依据模糊的记忆,倾向于第一种说法。不过,这确乎是无关紧要的事情。

而终于我是不会乒乓球了——时至今日。

最后一次听闻他的消息,是六年级的时候。与小学的五年的连接仍然鲜活,叫我一有机会就去询问他在初中创下的丰功伟绩。

在一段楼梯上,我遇到了小学时的好友。狭小的窗户外是上海的阴雨。我迫不及待地问了起来。

“你说C吗?他第一天就犯了大错,被校长打电话去小学了。”

于是我们大笑起来,在上海的雨里。


于是我失掉了美好的过去,又失掉了光明的未来。如今我剩下来的,恐怕只有与生俱来的痛苦。我想,我大抵就是在那黑暗中去找寻些许的忽暗忽明的微光,借着那光勉强的将肉体存续下去,以期那萦绕在人心头的、短暂的全亮的光明降临在我的生活之中,再藉由这几日的光明,以对抗那伴随生命的、永恒的折磨。

二年级男生的未完成自杀

今日重提旧事。与我同班的有一人,与我小学和幼儿园也都同班,自然是记得我的事情的,将那时引得众人发笑的故事重提起来,确实也能搏得今日的众人大笑,权当消遣。故我那不堪回首之往事,也都从我内心深处那混沌的黑暗中拉了出来,曝尸于大庭广众之下。

我那时仍还在笑,同往常一样,可那笑终究是没有底气的,在我的内心中那种童年时的恐惧又回来了,那种恐惧已经刻进了我的骨髓,深深融入在我所处的场景中——那名为故乡的道路,那名为童年的公寓。

童年那层温情脉脉的外衣已经被撕下来了,那里面怪物般的痛苦的回忆,又重新涌上来了,叫我的灵魂沉浸在黑暗之中,永恒地为存活而挣扎。

自然,他就提起了我跳楼的那日,我就不加双引号了,因为跳楼确为事实。

于是一切都回到了我的眼前,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我生日之前的两日。那本是个上海的明媚的春日,教室外面的绿叶,那叶子是童年的事物特有的明亮的绿色的,同那时鲜艳的红白色的墙,和洒在每个角落的盛大的阳光。

那是下午一节寻常的自修课,不过本来不是自修的,大抵是什么副科——或许是“品德和社会”改成的自修。

总之,我选择自我毁灭的理由是很简单的——那是和我的同桌对了下那日的作业,我叹道:“啊!为什么这么多!我以为没有的啊!该死!死了算了!”

人活着本就不需要什么理由,死也的确不怎么需要。总之,我决计要死了。

年轻人总是比老人更有决断力的,那对于儿童而言,更是言出法随——其实,我大概也不是言出法随的人,总之那日是少有的情况:我真的执行了我胡乱发的誓言。

我仍记得很清楚,那时我几步就到了窗前,大嚷到“我要跳楼!”。于是我真的开始跳了。在我眼前的是斑驳的墙面和上面的到我胸部的窗台。我一只脚就迈了上去,可那窗台终于是太高了,没法自然的让我的另一只脚上去。于是我的另一只脚打滑了一下,终究是没能立刻跳下去。

忘记说了,我们的教室是在二楼的。

而大家在自修课的沉寂中,总算是看到了什么新鲜的事物,于是都大笑起来,看喜剧也是没这般效果的,因为笑是来自于未曾预测到的反差之中,而一个生命随意的消逝想必是最大的无可预计的笑料。倘若一个人的死亡有什么严肃的部分的话,一个本就举止乖张的孩子大叫大嚷的行径、夸张而滑稽的动作和反常识的自我终结方式也早就将其解构掉了。我记得很清楚,坐在窗旁的那个女生,平常不怎么爱笑,不过那日笑得极为灿烂和开朗——我现在想,我的死亡若是能带来一时的欢乐,或许也算是死得其所,总比那叫人悲伤的死亡要好的。

我的人生本就如此荒唐,而这事情更是荒诞至极,不过他们是不知道事情原委的,只是见得一个疯子在完成一场喜剧表演,自然引得众人发笑。小说家笔下的人物,总在酝酿了很久之后,再以死亡的方式完成一场悲剧;至于我的话,则不需要什么酝酿,就让所谓无价的生命轻飘飘的逝去了,倒也可算是不自知的虚无主义的践行者。

我是楞了一下的,我看着我的同学的反应,我是没有预期到的,大家都只是在笑,如此的统一,文雅的人是捂着嘴笑,粗俗些的男生则放开声来,仰倒或是趴下来。或许我只是想表演,只不过这次是以我的生命为表演的赌注,不过这又如何呢?我大抵是要从楼上掉下去了。总之,我脑海中是没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高尚的想法的。我只是单纯的在完成对于二年级男生有些挑战的翻越近一米高的窗台的任务,这项我生命最后的任务。

我记得,有一位男生——我至今仍然牢记他的姓名,飞奔上来,把我拉了下来,在我不舍地从我的死亡中离开后,就被班主任拉走骂了一顿,然后是隔壁班的班主任,然后是校长;然后之后,就是一些黑暗的谈话,大抵就这样终结了那一日。

我想,我本在那刻就该如同喜剧舞台上的小丑死掉的,除了留给我的父母和祖父母创伤以外,什么都留不下来——当然今日也是什么留不下来。但那时他的飞奔和拉拽,叫我多在这世界上苟活了又九年,若是再选择死去,倒也是对不起他那时的善意。于是我就无耻地背叛了自己的誓言,勉强苟活至了今日。


写在后面

写作此文时,我的内心是煎熬的:一方面,我那时的精神一日比一日衰颓下去,叫我不禁又去玩弄“最终解决方案”的想法。另一方面,我本就是沉浸在自我的叙事和滤镜中的高中生,很难客观地重现那曾经真实过的童年回忆。

因此,本文的写作者是不那么真诚的。不过我倒也不敢指责自己胡乱编造——归根到底,我已经尽量忠于事实了。

我现在是觉得,这类回忆录,要是写成小说,就可以肆意地更改记忆里已然模糊的细节,从而更好地达到某种目的。不过,要是能将混沌的世界地细节真实地再现,可能也是一种论述效果。

至于在高中生的自怨自艾又自觉高明地论述地外表下,五月十二日的二(3)班教室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想也仅有我一人仍然挂念了。

总之,本文若是断在这里,则略显仓促。(下)篇的结尾,则原是本篇的结尾。若此文确有读者,请务必读完这个故事。

Last Meeting

最后的一次相聚

革命党人让守卫退下,自己推开了那扇铁门,阳光终于倾泻进了牢房。革命党人如往常一样,穿着那套熨得笔挺的中山装,胸前佩戴着两排金碧辉煌的勋章。他那擦得光亮的皮鞋在灰暗水泥的地板上踏得脆响。在他走出牢房前,终于还是停了下来,回头看向极左分子。

他说:“你应该知道,革命已经结束了。”

极左分子说:“革命当然没有结束。”

“党已经取得了政权。”

“党已经要腐化了。”

“历史上你这种人多了去了。你我在历史系认识的时候都已经知道了。总有这么一撮人,没有认清历史的潮流。革命,已经结束了。你知道的。那个允许你大声疾呼的时代已经孕育出了党。而党已经胜利了。现在这个时代,你的呼喊则是在破坏革命的成果。”

“不,革命还没有成功:人民还没有胜利。”

“人民不会胜利。每一个时代,总有人坚信人民终会胜利。但人民从来没有。”

“那在革命中的哪几个月呢?在公社的哪几个月呢?你还记得,当党发动群众在八月起义的时候,那时红旗招展的城市里的景色?那时,饭店里再也见不到低头哈腰的仆人们,他们都直视着你,眼里发出我们所呼唤的那种光芒,好像在说:‘我与你是平等的’。那时,大街上再也见不到黑色高礼帽,见不到乞丐,见不到破落的衣服,也见不到豪华的礼服。工人坐在高档西餐厅里,用着刀叉吃着牛排。那时,街上的每一个人都自豪地走着。那是数万万人的梦想:有尊严地活着!这是唯一一次,他们看到,在永恒的黑夜之中,好像东方有了一束亮光。第一次,革命即将胜利了!”

“你知道,那是革命时期独有的现象:的确辉煌,但短暂。一个理智的人,应该参与到社会主义建设中去,而不是继续破坏党和国家的体制。”

“党,已经死了!党,已经腐化了!一个新的、更加专制、更加强大的一党专政被我们自己创造出来了!”

“那不是你停止我国数千年来第一次真正现代化的理由!我们到这一步,已经牺牲了多少烈士!那一张张年轻的面孔,你还记得吗?在刑场上,他面对着刽子手,唱着国际歌赴死!那是我们的室友!”

“是的。因此革命一定要进行到底。不惜一切代价!”

革命党人摇了摇头,“你知道,你这么做,就算成功了,也只能取得一些很小的进步。你应该清楚的知道,我们没有那个条件实现你的理想。”

“是的,我知道。”极左分子顿了顿,望向墙上挂着的党的宣传海报——放的正是眼前这位革命党人的照片。他依旧穿着一套中山装,不过破旧的多:领子已经被汗水浸的僵硬,胸前的纽扣也找不到了,袖口也已经开了线。他的胸前仅仅只有一枚徽章,一枚小小的、党的徽章。镰刀和锤子好似穿过了黑白的照片,在他的眼前熠熠生辉。他穿的也不是让侍卫擦的皮鞋,而是一双从士兵仓库里申请来的草鞋。极左分子再次望向那张已经衰老的面孔,看着那双熟悉但已经污浊的眼睛,说到:“哪怕,只有一点点进步,也是革命的胜利。”

“这没有意义。”

“进步本身就是意义。”

革命党人沉默了很久,而极左分子也不说话了。半晌,革命党人说到:“你这个反动派,党和国家秘密的敌人!准备好吧,我们会让你在断头台上死的痛快的。”

说完,革命党人转过身去,走出牢房,他挥了挥手,两旁的守卫把厚重的铁门关上,于是牢房里又是一片漆黑了。

在门即将关上时,革命党人听到极左分子喊道:“人民万岁!革命万岁!”

那是革命党人这辈子听过最深沉、最愤怒的呐喊。他也没少听过呐喊,在他读大学的时候,大学南门外面的断头台总是忙个不停的。学生们挺着胸膛,唱着国际歌,喊着口号,奔赴刑场。然而他所听到的,不单单是一个人的声音。他感到,极左分子好似不是一个人喊的,他好像有历史上一切愤怒的人们站在身后一起呐喊似的。

他未曾停留,一直故作镇定地向外面走去。当他走出地牢,来到地面时,已是黎明。天空东方一轮红日慢慢升起。太阳依旧是那么的鲜红,第一缕东方的阳光如期而至,穿过历史的血雾,照在这片饱含泪水、汗水和血水的厚重土地上。

不知怎的,革命胜利后的第一次,革命党人的眼角流下了一滴眼泪。

dark
sans